武汉科技大学自考老师微信

(扫-扫上方二维码添加)学历相关问题请添加老师微信,武汉科技大学自考老师将免费为您解答
武汉科技大学自考热门
武汉科技大学自考答疑
更多>>- 武汉科技大学自考三大专业对比:汉语言、行政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怎么选?
- 武汉科技大学小自考报名指南!在职提升学历看这里
- 2025年湖北自考4月成绩何时公布?及格线多少分?
- 华中农业大学自考申请毕业条件有哪些?一分钟带你了解
- 浅谈华中农业大学自考与成考、学历文凭考试的区别
- 华中农业大学自考大专各题型解题思路!考生速看!
- 2024年在职研究生考试报名相关政策
- 康复治疗专业自考有吗?
- 2025年4月武汉科技大学自考传播与策划专科报名材料
- <a href="//www.zikao365.com/" target="_blank" class="logo fl"><img src="https://www.zikao365.com/images/index2020/logo.png" alt="自考365-自考学历培训"></a>
浙江2010年自学考试监考人员守则-自考
来源:武汉科技大学自考 发布时间:2011-03-02 查看:150次
湖北自考网自考网校免费试听课程
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,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。为确保组考质量,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则:
一、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监考工作,严格维护考场纪律、制止违纪行为,确保考试公正、顺利地进行。
二、考前必须参加培训,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,熟悉监考业务,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。
三、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上岗,严格遵守考点工作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离职守。 湖北自考网-自考');">湖北自考网自考站,你的自考专家!
四、考前领取、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,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,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。
五、严格执行《监考工作操作程序》,认真、仔细、正确地做好各项工作。
六、不得将移动电话、传呼机等与监考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。监考期间要集中精力,严肃认真、忠于职守,不准吸烟、阅读书刊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不得解释题意、抄题、做题和私留试卷。对考生因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。
七、必须及时制止未佩带规定标志的人员进入考场,制止未经当地自考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、录像。
八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,对考生犯规舞弊行为要尽可能防范于未然,一旦发生,应立即没收其舞弊材料,填写《浙江省自学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》,与舞弊材料一起上报(不放入试卷袋);同时发给考生《违规告知书》(见附表)。如有考生故意吵闹扰乱考场,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,由考点移送公安部门处理,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的正常秩序。
九、要严守纪律,不准暗示、协助或支持考生犯规舞弊。
附表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
考生违规告知书
__________考生(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):
你在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午参加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________课程的考试过程中已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,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考后十五日内,在浙江教育考试网(http://www.zjzk.cn)上公布本次考试违规考生的拟处理意见。如你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。
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,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。为确保组考质量,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则:
一、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监考工作,严格维护考场纪律、制止违纪行为,确保考试公正、顺利地进行。
二、考前必须参加培训,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,熟悉监考业务,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。
三、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上岗,严格遵守考点工作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擅离职守。 湖北自考网-自考');">湖北自考网自考站,你的自考专家!
四、考前领取、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,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,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。
五、严格执行《监考工作操作程序》,认真、仔细、正确地做好各项工作。
六、不得将移动电话、传呼机等与监考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。监考期间要集中精力,严肃认真、忠于职守,不准吸烟、阅读书刊及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,不得解释题意、抄题、做题和私留试卷。对考生因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。
七、必须及时制止未佩带规定标志的人员进入考场,制止未经当地自考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、录像。
八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,对考生犯规舞弊行为要尽可能防范于未然,一旦发生,应立即没收其舞弊材料,填写《浙江省自学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》,与舞弊材料一起上报(不放入试卷袋);同时发给考生《违规告知书》(见附表)。如有考生故意吵闹扰乱考场,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,由考点移送公安部门处理,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的正常秩序。
九、要严守纪律,不准暗示、协助或支持考生犯规舞弊。
附表
考生违规告知书
__________考生(准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):
你在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午参加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_________课程的考试过程中已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,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考后十五日内,在浙江教育考试网(http://www.zjzk.cn)上公布本次考试违规考生的拟处理意见。如你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。
___________市、县自学考试办公室
二○ 年 月 日